寧夏人大初審先行區促進條例草案
先行區建設邁出法治化新步伐
9月23日,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初次審議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促進條例(草案)》,標志著寧夏在落實重大國家戰略、依法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進程中,邁出了法治化新步伐。
據了解,該條例草案的起草思路,就是要將新時代黨對治理保護黃河的意志轉化為促進先行區建設的法律條文,將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作為條例起草的根本遵循,將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和先行區建設實施意見作為重要依據和指導性文件,將國家正在制定的《黃河保護法》作為上位法,在立法設計和內容安排上,力求突出先行重點、地方特色和高質量發展。
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是一項開創性工作,關于先行區建設促進條例的起草,也必須實現改革突破和先行先試。據介紹,該條例草案中突出了我區要在黃河流域率先推動“四水四定”,這既是做好先行區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又是需要長期堅持的重要原則。同時,條例草案中提出在推進用水權、土地權、排污權、山林權“四權”改革的同時,還要推進用能權、碳排放權等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我區率先開展的“河長+檢察長+警長”機制已取得較好效果,條例草案中提出,將完善行政執法監管體系和聯合執法機制,對各類保護、開發、建設活動進行執法監督檢查。
條例草案中也突出了先行區建設的主要任務和發展重點。針對水資源短缺問題,條例草案中將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相關規定放在主體部分予以突出,明確壓減高耗水作物,提高非常規水利用等硬性規定;針對污染治理,提出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水環境質量標準的地方標準、污水處理廠全部優于一級A標準排放的規定;針對高質量發展,提出推進“九個重點產業”發展,培育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加工領域新優勢,推進綠能開發、綠氫生產、綠色發展等規定。關于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條例草案中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相關規定,著力建立問題解決的長效機制。(記者 尚陵彬)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