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明確集中隔離人員和防控區域管控解除標準和流程
11月1日,寧夏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印發《突發疫情集中(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和防控區域管控措施解除標準和流程》,要求規范有序做好突發疫情特別是“10·17”銀川、“10·18”吳忠輸入疫情集中(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和防控區域(中高風險地區、管控區域)管控措施解除工作。
《標準和流程》明確,集中(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解除標準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滿14天,隔離期間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無新冠肺炎相關臨床癥狀者,按期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滿14天,隔離期間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但有新冠肺炎相關臨床癥狀者,經評估確認癥狀消失后方可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隔離場所無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實行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次密切接觸者解除隔離后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隔離場所出現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的,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后的密切接觸者實行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后的次密切接觸者實行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中高風險地區解除標準為:自封控之日起,14天內無新增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第14天所有人員采樣,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重點區域(樓道、電梯、單元和住戶門把手)環境抽樣(不少于50份)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按照程序降為低風險地區后,該區域和區域內人員解除封控措施;封控期間有新增的密切接觸者進入中高風險地區,其所在樓棟自該密切接觸者末次暴露之日起,重新計算封控時間滿14天后,按照標準解除該樓棟和樓內人員封控措施;封控期間有新增的次密切接觸者進入中高風險地區,其所在單元自次密切接觸者末次暴露之日起,重新計算封控時間滿14天后,按照標準解除該單元和單元內人員封控措施。
管控區域(小區、樓棟、公寓、單位、單元等)解除標準為:管控區域自管控之日起,14天內無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第14天所有人員采樣,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重點區域(樓道、電梯、單元和住戶門把手)環境抽樣(小區不少于50份、樓棟和公寓不少于30份、單位和單元不少于15份)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該區域和區域內人員解除管控措施。管控期間管控區域出現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或環境樣本檢出陽性的,該區域視為中高風險地區,解封標準參照中高風險地區執行。管控期間有新增的密切接觸者進入管控區域,其所在樓棟自該密切接觸者末次暴露之日起,重新計算管控時間滿14天后,按照標準解除該樓棟和樓內人員管控措施。管控期間有新增的次密切接觸者進入管控區域,其所在單元自次密切接觸者末次暴露之日起,重新計算管控時間滿14天后,按照標準解除該單元和單元內人員管控措施。
《標準和流程》指出,解除流程分為評估審批、清潔消毒以及宣傳告知。其中,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由隔離場所工作機構組織專家負責對照標準逐項進行評估,報市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審批。對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由社區負責對照標準逐項進行評估,經縣(區)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審核后,報市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審批。對中高風險地區,由市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負責,向自治區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提出降低中高風險地區等級申請,經批準同意后降為低風險地區。后由縣(區)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專家對照標準逐項進行評估,提出解除封控申請,報市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審批。對管控區域,由縣(區)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專家對照標準逐項進行評估,提出解除管控區域管控措施申請,報市級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審批。
解封申請獲批后,屬地要對中風險地區、管控區域進行全面衛生清潔,徹底清除所有垃圾,對外環境進行環境消毒,對樓道、電梯及公共區域內高頻次接觸部位進行消毒。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公共區域進行環境消毒。此外,向集中(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依法送達解除隔離通知書。在中高風險地區、管控區域張貼解除臨時封控、管控措施公告,向個人發放解除管控告知書,對相關人員進行風險提示,建議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原則上2周內不離開本市,確需離開的履行報批程序。(記者 周一青 楊杰 王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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