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養老服務能力不足 專業護理人員短缺
養老機構床位空置率較高、社區老年健康服務能力不足、醫保政策與養老政策銜接不暢通、養老護理人才短缺等,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近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結合審議《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實施情況報告時提出的相關問題,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審議意見。
據統計,自2009年起,寧夏60歲以上人口超過10%,正式進入老齡化社會。截至去年底,全區戶籍人口695.7萬人,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97.59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14.03%。據自治區老齡委測算,2035年寧夏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156萬人,占比超過20%,屆時將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
根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監督工作安排,3月1日至3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赴石嘴山、吳忠、銀川市的部分養老服務和衛生健康機構、職業院校、老年大學等,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執法檢查中發現,寧夏積極推進養老服務事業發展,初步建立了居家社區機構互補、醫養康養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不同程度滿足全區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但仍存在一系列問題。
執法檢查中發現,在落實《條例》第十一條方面,2021年寧夏新建居住小區按照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達標率僅為32.43%;全區已建成的133家各類養老機構普遍入住率不高,可運營的2.5萬張床位目前使用的僅7000張左右,不足30%;部分城市日間照料中心服務項目單一,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剛需服務供給不足,社區養老服務功能比較薄弱;社區、農村老飯桌運營機制不健全,絕大多數依靠政府補貼艱難維持,部分因資金短缺處于關閉狀態。此外,寧夏尚未建立統一的老年人失能等級評估辦法和標準,失能失智老年人底數不清,且部分養老機構醫護能力不足,影響了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落地和老年健康服務的精準開展。
在落實《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方面,由于目前寧夏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家庭病床的服務范圍、標準不夠完善,醫保政策不支持報銷,制約了老年人康復病房和家庭護理病床的推廣工作;公立醫院開展養老服務,難以享受床位補貼和其他養老服務優惠政策,制約了醫養融合健康發展。
執法檢查中還發現,養老服務專業護理人員缺口大、人才后繼乏力,是困擾寧夏養老機構運營的普遍難題。目前寧夏公辦養老機構護理人員多為“4050”人員,文化程度總體偏低,而由于收入低、工作辛苦、社會認可度不高,養老機構難聘難留人才。
日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向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審議意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貫徹實施《條例》的工作機制和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市縣級養老服務工作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對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發放的督導,健全穩定的養老經費投入保障機制;要認真落實“四個同步”規定,確保新建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率達到100%,并按照標準逐步補齊已建成居住小區相關設施;要加強養老機構稅費優惠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將養老服務促進政策落實到位;要加快完善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考核評價體系和運營監督機制,及時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推動養老機構規范化發展。
在審議意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還提出,要切實關注困難人員和重點群體,將政府財政預算支出等公共資源重點放到鰥寡孤獨等最低收入群體的養老上,保證政府分配的公平性,同時要加大農村養老服務資金投入力度,完善農村老飯桌、互助院等設施運營保障機制。
審議意見中還提出,要加強養老服務政策法規和健康養老理念宣傳,努力消除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的思想顧慮。同時表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將繼續加大后期跟蹤監督和執法檢查力度,督促條例有效貫徹落實、推動問題切實整改,同時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條例修訂工作,不斷提升寧夏養老服務法治化水平。(記者 尚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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