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
近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4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對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范圍等政策進行了明確。
通知明確,擴大實施緩繳政策范圍,在原來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的基礎上,新增17個困難行業,范圍擴大后享受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的困難行業增加至22個。符合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評估認定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嚴重地區或出現過密接者封控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可參照執行。
明確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從申請之日到2022年年底,緩繳的費款最晚于2023年6月底前全部繳清;困難行業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從申請之日到2023年3月底,緩繳的費款最晚于2023年4月底前全部繳清;困難中小微企業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從申請之日到2022年年底,緩繳的費款最晚于2023年1月底前全部繳清;原明確的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至2022年年底。
《通知》提出,為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穩崗擴崗作用,寧夏將持續加大穩崗返還支持力度,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拓寬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對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在2年以上,且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新冠肺炎疫情的市、縣(區),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的范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到大型企業。(記者 馬照剛)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