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全面實施森林警長制 筑牢生態安全防線
日前,寧夏公安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森林警長制的實施意見》,明確在全區全面實施森林警長制,構建責任明晰、結構優化、協同高效、打防結合的公安機關森林草原資源保護執法工作體系,進一步加強黃河流域寧夏段生態環境保護,護航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
《意見》明確,按照“策應林長、屬地管轄、分級設立、逐級負責”原則,全面推行區、市、縣(區)、派出所、警務室五級森林警長制,各級森林警長積極會同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領導、組織、落實、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等黃河寧夏段各小流域的自然資源保護、打擊違法犯罪、維護治安秩序、創新完善林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等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執法工作合力,實現點面結合協作化辦案、執法監督全覆蓋的工作體系,切實維護林區生態環境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
為全力推進“林長+警長”責任制度,寧夏公安廳成立森林警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廳森林公安局,組織協調、推進、督辦森林警長制具體工作。全面加強森林、林木、林地、濕地、野生動植物等資源保護和執法監管,全力打擊涉林資源違法犯罪,適時組織開展情報會商、林區治安形勢研判、跨區域的警務合作,重點打擊破壞自然保護地,非法占用耕地等農用地,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等破壞森林資源犯罪行為。全力開展林區矛盾排查化解,指導責任林區民警開展治安巡護、森林防滅火,化解涉林矛盾糾紛,排查林區隱患,切實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同時,寧夏公安廳要求,各市、縣(區)公安局(分局)要統籌推進森林警長制各項工作,全區公安機關將森林警長工作制納入公安機關績效考核內容,充分運用考核問責與激勵機制,確保森林警長制工作落地見效。
“作為落實林長制的重要舉措,建立森林警長制工作機制,將進一步厘清公安機關工作任務,更加有利于協調調動公安、自然資源、林草等部門的力量,實現立體化指揮、扁平化作戰、協作化辦案,守護好改善生態環境的生命線,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保駕護航!睂幭墓矎d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 胡俊)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