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公安破獲一起“解債類”非法集資案件
近日,寧夏銀川市公安局金鳳區分局破獲以化解債務人拖欠銀行等金融機構債務為幌子,向債務人收取“解債”服務費,從而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件,在廣東、寧夏等地一舉抓捕犯罪嫌疑人16人,查扣凍涉案資產價值超千萬元。
2024年6月,金鳳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轄區多家銀行提供線索,稱有中介機構肆意曲解國家銀保監局有關不良資產處置文件精神,專門針對信用卡、貸款逾期客戶,以2.5折“解債”為幌子,大肆收取債務人“解債”資金。
金鳳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迅速組織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偵辦。經過專案組調查發現,寧夏烽鳴公司、廣律深圳公司在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以“解債”為幌子,每單按照“解債”總額的25%收取服務費,并承諾債務人在6至18個月內化解債務,面向社會不特定群體變相非法吸收資金,用于發放代理商傭金和日常經營開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
廣律深圳公司累計在全國發展超2萬名代理商,收取2000余萬元代理費,向5000余名解債人收取超過2億元“解債”服務費。其中,寧夏烽鳴公司薛某、李某等人作為寧夏地區代理商,幫助廣律深圳公司在銀川及周邊地區吸收200余人超700萬元資金。
2024年7月24日,專案組聯動深圳警方,在深圳、銀川等地同步開展收網抓捕工作。犯罪嫌疑人胡某芬、何某榮、呂某遠等悉數落網。據犯罪嫌疑人胡某芬交代,廣律深圳公司、寧夏烽鳴公司大肆鼓吹的“解債”的手段,正是利用了很多債務人急于還款,又對相關政策法規似懂非懂的心理,通過向銀行惡意投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進一步取得債務人的信任,騙取客戶的資金。
據介紹,在此騙局中,受害對象均為信用不良或逾期的負債群體,多者負債近百萬元,少者負債近二十萬元。絕大多數人抱著僥幸心理,以繼續借貸、刷信用卡等方式籌集資金向廣律深圳公司支付“解債”服務費,使他們舊債未清、又添新債,不僅耽誤了債務人的正常還款期限,而且對債務人財產進行了又一次侵害。解決債權債務糾紛應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合法方式,不向所謂的“解債”機構繳納服務費或保證金。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相關追贓挽損工作正在全力推進中。
(來源:銀川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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