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共法律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2021年07月04日08:35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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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區司法廳、財政廳印發《政府購買法律服務辦法》的通知,將公共法律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為各地區各部門依法有序實施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提供指導。
據悉,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法律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法律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法律服務主體等社會力量承擔,并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的法律服務供給方式。
列入政府購買法律服務事項的范圍有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務,包括法律援助服務;值班律師法律幫助服務;村(居)法律顧問服務;法治宣傳教育服務;人民調解服務;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網絡、實體平臺法律咨詢服務;公益性律師調解、律師代理申訴、律師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服務;公益性公證、司法鑒定服務;仲裁委員會參與基層糾紛解決服務。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法律服務,包括參與重大決策、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參與法規規章、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論證;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合同;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參與法治建設相關調研、培訓、督察等工作;為行政活動辦理合同證明、權利確認、保全證據、現場監督等公證。
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主體是各級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黨的機關、政協機關、民主黨派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使用行政編制的群團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法律服務的,參照辦法規定實施購買。(記者 馬忠)
(責編:趙茉鈺、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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