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九大就業政策助力鄉村振興
近日,自治區人社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就業幫扶實施百萬移民致富提升行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明確從支持產業發展促進就業等九個方面,拓寬就業創業渠道,健全就業幫扶長效機制,促進移民致富增收。
支持各地特別是脫貧地區結合自治區九大重點產業和“十大工程項目”“四大提升行動”,發展壯大鄉村特色產業。在政府投資建設的農產品和食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農業產業園等建設項目中,安排不少于15%的崗位用于吸納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就業。
全面落實閩寧合作協議等跨區域勞務協作,對有組織勞務輸出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穩定就業6個月的勞務中介機構、勞務經紀人,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穩定就業人員,區內跨縣(市)和跨省(區)就業的每人每年可分別享受200元和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貼。
繼續發揮中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作用,對吸納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就業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對就業幫扶車間再按照吸納就業人數給予資金補貼,補貼標準為:吸納11人至20人的一次性補貼2萬元;吸納21人至30人的一次性補貼3萬元;吸納31人至100人的一次性補貼6萬元;吸納100人以上的一次性補貼10萬元。
引導農民工返鄉入鄉創業、鄉村能人就地創業,發展“小店經濟”“夜市經濟”,支持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對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靈活就業的,將享受稅費減免、社保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對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安排一定比例場所免費向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提供。
按照“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出”的要求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重點安排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中的就業困難人員。
采取個人直接選擇培訓機構和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相結合,通過訂單式、定崗式、定向式、直補企業個人和“互聯網+”等方式開展培訓。
實施“春潮行動”“兩后生”一學期培訓計劃、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等專項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和生活補助,提高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的職業技能水平,提升其就業能力。
將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納入就業援助對象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范圍。對有就業愿望和需求的,開展至少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適合崗位信息和1次免費培訓。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地區延伸,將公共就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區)800人以上大型移民安置區,在就業補助資金、人才培養、職業技能培訓、公共就業服務等方面給予差異化幫扶支持。
加強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搬遷群眾勞動合法權益保障。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企業優先留用。持續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農村勞動力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有針對性地做好工傷預防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記者 馬照剛 實習生 楊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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