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健全行政裁決制度
2022年01月17日09:31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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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記者獲悉,寧夏司法廳聯合高院、發改委等單位制定出臺了《行政裁決與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訴訟工作相銜接的若干規定》,標志寧夏行政裁決邁向建立制度、規范銜接、強化裁決的法治化快車道。
據介紹,此次以行政規范性文件形式,明確規定行政裁決與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訴訟等工作之間的協調銜接,對一站式銜接平臺、裁決優先告知、相互協助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在行政裁決糾紛多發領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服務平臺,將調解、裁決等多項功能集于一體,實現一平臺受理、一體化服務、一站式解決,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
《規定》明確,建立調解優先及救濟制度,行政機關裁決民事糾紛應當先行調解,并將調解貫穿于行政裁決全過程。建立無爭議事實免于舉證制度,行政裁決過程中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在后續的行政裁決程序中,除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情形外,當事人無須對調解過程中已經確認的無爭議的事實舉證。建立行政裁決救濟制度,行政裁決機關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作出行政裁決,當事人認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就逾期未作出行政裁決的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行政裁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就所涉民事糾紛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對行政裁決行為提起行政訴訟。明確了行政裁決的強制執行制度。建立相互協助制度,行政裁決與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訴訟之間需要相互調閱、復印案件材料的,相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提供協助。
自治區司法廳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王宏介紹,司法廳將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落實“一站式”銜接平臺協調監管機制的健全完善、各成員單位銜接案件年度統計報告制度、行政裁決程序規定調研起草等工作,穩步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記者 馬忠)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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