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著力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和大數據產業新高地
■ 對落戶寧夏的優勢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至300萬元資金支持
■ 實施大數據、云計算和軟件企業培育計劃,支持企業開拓區外市場
■ 對自治區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免征3年
2月24日,記者從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獲悉,為積極培育經濟轉型新動能,寧夏制定了《關于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應用的實施意見》(后簡稱《實施意見》),拿出“真金白銀”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和大數據產業新高地。
《實施意見》明確,要促進產業集聚發展。要科學規劃產業布局,按照“因地制宜、錯位發展、產業集聚”的原則,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寧夏樞紐建設,高標準建設中衛數據中心集群,打造面向全國的算力保障基地。構建集聚發展生態,鼓勵企業加強技術合作與信息共享,構建多方協作、互利共贏的產業生態。保障項目建設用地,降低生產用電成本,大數據、云計算等企業享受自治區降低優勢產業用電成本政策。
《實施意見》強調,要強化培育引進力度。要引進優勢企業落地,對落戶我區的大數據、云計算等優勢企業,3年內可按照實際投入的20%至30%,給予最高200萬元至300萬元資金支持。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實施大數據、云計算和軟件企業培育計劃,支持企業開拓區外市場,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00萬元、3000萬元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100萬元資金支持。推進技術融合應用,鼓勵大數據、云計算和軟件企業為政府、社會和企業提供應用服務。支持使用云計算服務,以后補助方式支持工業App開發應用,鼓勵區內云服務企業降低收費標準,吸引和帶動全區企事業單位使用云計算服務。要著力推動創新引領。加強關鍵技術攻關,鼓勵企業開展大數據、云計算和軟件技術基礎研究,突破核心關鍵技術,研發創新產品,對獲批國家、自治區大數據與軟件優秀產品、解決方案、試點示范項目的,給予投資額20%最高20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制定技術標準,促進產業協作交流,對參與制定和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主導制定地方標準或團體標準的企業和社會團體,給予適當補助。
《實施意見》要求,要優化產業發展環境。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加大融資服務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大數據、云計算與軟件企業開發和創新金融產品,開展知識產權、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擴大信用貸款規模。加快人才隊伍建設,支持企業引進和培育大數據、云計算與軟件產業領軍人才、高端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降低企業稅負成本,對符合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新辦大數據、云計算和軟件開發企業,除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外,從其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實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三免三減半”,對其自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自用房產的房產稅實行“三免三減半”。對自治區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免征3年;對首次認定有效期滿后當年重新認定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征收。
《實施意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1日。 (記者 周一青)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