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河湖管護群眾監督有獎舉報辦法
2022年10月04日08:43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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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記者從自治區水利廳獲悉,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河湖管理保護,及時發現和制止涉河湖違法行為,構筑全民共管、共護、共治的良好局面,近日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河湖管護群眾監督有獎舉報實施辦法(試行)》,對舉報事項、方式、處理及認定、獎勵原則及標準作出具體規定。
《辦法》規定,公眾可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侵占河湖或對河湖造成破壞污染的行為進行舉報,范圍囊括“四亂”(河道治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突出問題)及其他超標排放、傾倒污染物等涉河湖管護問題。公眾可以通過電話、走訪、信件、微信公眾號等形式進行舉報。
為提高工作效率,《辦法》明確規定了受理程序,自治區、市、縣(區)級河長辦要按照“分級受理、歸口辦理”的原則,分級分類進行舉報的接收、認定、回復、建檔。各級河長辦應在20日內完成對舉報線索的核實認定,并將核實、認定結果回復舉報人。
《辦法》分級設置獎勵標準,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屬于有效舉報且符合“一件一獎”原則,市、縣(區)河長辦要依據舉報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標準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獎勵資金按屬地原則由各市、縣(區)財政列支。
各級河長辦應當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切實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鼓勵公眾踴躍舉報涉河湖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和群眾監督作用,及時制止危害河湖安全的隱患行為。(記者 裴云云)
(責編:閻夢婕、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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