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波等11名住寧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案
進一步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助力綠色發展
“十四五”時期是實現碳達峰的關鍵期和窗口期,能耗“雙控”制度作為指揮棒,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支撐、重要舉措。
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上,崔波等11名住寧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關于以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為基礎 進一步完善能耗“雙控”制度的提案》,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積極建言獻策。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進一步完善能耗“雙控”制度。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強調,要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
我國作為全世界唯一擁有聯合國產業分類中全部工業門類的國家,要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性、安全性,就不能避免高耗能、高載能產業、產品。現行的能耗“雙控”考核制度以單位GDP能耗作為約束性指標,是以各地現有基數為基礎的,未充分考慮產業區域布局和各地產業結構的差異。不同地區的產業結構、不同行業的能耗差異很大。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體現的是能源利用效率,能夠更加準確地反映產品在同行業的發展水平。
委員們建議,以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為基礎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指標。國家在核定各地能耗“雙控”指標時,把各地高耗能、高載能產業的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作為重要基礎,使考核更科學更公平。以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為重要標準優化產業布局。通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引導高耗能、高載能產業向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低的地方集中,進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呼吁出臺以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為主要依據的激勵約束企業的政策。對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在全國同行業處于先進水平的企業,可通過能耗和碳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核定、電價和稅收優惠等政策給予激勵。修訂提高高耗能、高載能行業以單位產品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為基礎的限額標準、準入條件,對達不到準入水平的企業,限期進行升級改造,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依法依規予以淘汰;對達到準入水平但沒有達到先進水平的企業,制定鼓勵其進行技術改造以盡快達到先進水平的政策,倒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記者 高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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