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施行 寧夏出臺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
人民網銀川10月21日電 (梁宏鑫)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職稱評審工作操作規程》(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將于1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同步出臺,形成了職稱評審管理制度與實踐操作的協調統一,提升了我區職稱評審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組織評審和評委會開展評審提供了全面的制度支持,起到了職稱評審工作說明書的作用。
《管理辦法》將職稱評審的實施范圍拓展到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明確了職稱評審中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建立專家庫、申報審核、評審程序、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各環節的要求,劃定了職稱工作規范和紀律要求。《操作規程》緊扣《管理辦法》的要求,對發布通知、申報職稱、單位審核推薦、評委會辦公室復審、論文相似度檢測、學術成果盲評、面試答辯、評委會評審、評審結果公示、核準備案、發文辦證等作了詳細的說明,覆蓋了職稱評審工作的全部流程。
依據《管理辦法》《操作規程》規定,職稱評審工作采取分級管理、自主評審、放管結合,實行評委會核準備案制度。各地各部門和用人單位依授權組建評委會,高級評委會、區直部門(單位)和區屬企業的中級評委會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各地級市中級評委會、市直部門(單位)和市屬企業的初級評委會由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備案。通過備案的組織評審單位按照規定建立評委會專家庫,開展評審工作,并接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
此外,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將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職稱誠信體系建設,打造陽光評審,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力度,全面實現職稱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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