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銀川市西夏區法院對被告人余天喜等27人犯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包庇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一案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以來,被告人余天喜、陳彩云、朱智春、陳振山、宋登明、朱志寧、馬成等人以營利為目的,長期糾集在一起多次開設賭場,逐漸形成了以余天喜為糾集者,陳彩云、朱智春、陳振山、宋登明、朱志寧、馬成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為進一步獲取經濟利益,該犯罪團伙以發放“工資”等方式,先后糾集李桂霞、陳朝仙、馬忠平等多名被告人在銀川市西夏區、金鳳區等地多次開設賭場。隨著賭場規模的擴大,該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先后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群眾,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到侵害,擾亂正常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及量刑情節,依法判處被告人余天喜有期徒刑19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2.3萬元,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的罰金。 (記者 張濤)